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这个我不理解 请指教
问题描述:
关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老师你好,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视频中我有两个疑问:第一,例题2当中,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全部股权,符合教材关于“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定义,即应在取得日(5月1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那么取得当日的资产减值损失2万元,是属于划分前的减值还是划分时的减值呢?
这主要影响后续的减值转回问题。第二,例题4当中,出售协议的签订日期是10月3日,也就是说当天才满足了“出售极可能发生”的确认条件,我的理解应该从10月份将该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那么该固定资产在10月份应继续计提折旧,这样的话选项A就不对了。以上问题请老师指教。
老师解答:
关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问题,
同学,你好!
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视频中我有两个疑问:第一,例题2当中,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全部股权,符合教材关于“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定义,即应在取得日(5月1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那么取得当日的资产减值损失2万元,是属于划分前的减值还是划分时的减值呢?
这个2万其实不能算减值 ,因为没有确认 减值准备,这个也不能转回。算是 新准则中另类规定!
其他情形时 划转时的减值以后都可以转回的,也计提了减值准备
祝学习愉快!
###谢谢老师的解答,还有一个疑问没有解答呢?
###出售协议的签订日期是10月3日,也就是说当天才满足了“出售极可能发生”的确认条件,我的理解应该从10月份将该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那么该固定资产在10月份应继续计提折旧
这个问题吧?
这个 因为是 月初,所以从实质重于形式出发,当月就不折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