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但未收到货款,会计如何记账?
2019-06-11 00:00:00|未知
销售商品,但未收到货款,应记入应收账款中。
【应收账款】:字面意思,就是应该向他人收的款项。会计上的定义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和收入】:应收账款属于资产,在一项业务发生后,按照权责发生制,应该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的增加。
【应收账款会计分录】:①、销售商品后,未收到货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收到这笔货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综上,销售商品,但未收到货款,应记入应收账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