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资产减值 ,不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吗?
问题描述:
关于原材料资产减值,在计算原材料资产减值损失时候,1.在原材料加工成产成品,通过产成品的价格计算出原材料已经发生减值,2.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大于原材料的账面价值,这个时候是不是企业会选择出售原材料而不是加工产成品,所以可不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前提是产成品没有相应的合同。
老师解答:
关于原材料资产减值的问题,
同学,你好!
不是!
(一)不同情况下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产成品、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为: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需要判断:
(1)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材料的成本)计量;
(2)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材料的成本与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其可变现净值为:
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提示】对于可变现净值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会计准则进行计量和披露,而不是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二)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的确定方法
1.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2.企业持有的同一项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订购数量的,应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金额。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归纳】签订合同的用合同价格,没有签订合同的用市场价格。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1.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企业应当将每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较,按较低者计量存货,并且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消。
2.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
如果某一类存货的数量繁多并且单价较低,企业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即按存货类别的成本的总额与可变现净值的总额进行比较,每个存货类别均取较低者确定存货期末价值。
3.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祝学习愉快!
###是不是只有原材料的成本高于公允价值才会通过产成品计算原材料是否发生减值?
###不是,是只要题目没有说 原材料可以直接出售,就必须通过产成品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