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能摊5年吗

2018-12-17 10:05:52高顿财经

  能摊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提醒:新准则中将开办费列入“管理费用”科目中,不再要求开办费要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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