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019-09-03 00:00:00|未知
一、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界过人员登录广州财政网( )“会计服务—领取证书”进行网上预约申领,填写提交有关内容取得预约号后,按预约日期向受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办理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具体规定如下:
1、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 25 日后,依现场确认点告知的方式查阅考试结果公告。公告考试结果通过的人员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登录广州财政网( )“会计服务—领取证书”进行网上预约申请领。逾期不申领的,视为放弃。
2、填写提交有关内容取得预约号后,按预约日期向受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在网上预约后自行打印)一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其他在广州生活的证明凭据)和一份复印件;
(3)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及一份复印件(例如学历/学位证等);
(4)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等其中之一)和一份复印件,以及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申请受理部门如下: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向组织考试的区、县级市财政局申请;
(2)其他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区、县级市财政局申请;没有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区、县级市财政局或居住证签发地财政局申请。
二、具体规定如下:
1、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 25 日后,依现场确认点告知的方式查阅考试结果公告。公告考试结果通过的人员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登录广州财政网( )“会计服务—领取证书”进行网上预约申请领。逾期不申领的,视为放弃。
2、填写提交有关内容取得预约号后,按预约日期向受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在网上预约后自行打印)一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其他在广州生活的证明凭据)和一份复印件;
(3)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及一份复印件(例如学历/学位证等);
(4)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等其中之一)和一份复印件,以及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申请受理部门如下: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向组织考试的区、县级市财政局申请;
(2)其他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区、县级市财政局申请;没有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区、县级市财政局或居住证签发地财政局申请。